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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山西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017-11-06 10:17   审核人:

山西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根据国家《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原人事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实际,对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电教中心、计算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业务单位专职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实验操作、仪器维修、电教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单位的规章制度,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要求

申报高级实验师要求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申报实验师要求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任职年限

高级实验师: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任实验师职务满5年;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从事实验工作满2年。

实验师: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从事实验工作满2-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有一年工作经历的2年,本科毕业后直接读研究生的3年);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任助理实验师职务满4年。

(四)业务条件

高级实验师:具有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提出本专业实验研究方向的能力,并在实验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实验师开展工作,完成学校或单位规定的工作量,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被核心期刊收录。

2.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实验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并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3.在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改进、引进、使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学校或单位创收纯收入在15万元以上,同时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4.获得一项国家发明专利(前4名),同时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5.获省科技三等以上奖一项(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同时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6.获省教学成果奖、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奖一项(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同时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实验师掌握与本专业业务有关的技术知识,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和创造实验条件的能力,有娴熟的实验技能、技巧和丰富的实验经验。能够对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排除故障。完成学校或单位规定的工作量,并符合下列条件:

能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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