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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2012-12-03 08:24   审核人:

 

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管理全院人力资源工作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范围分为:人事调配管理、劳动工资福利管理、教职工社会保障事务、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人才交流等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全院各类人员编制,掌握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和人事统计工作。
    二、负责全院机构的设置、调整工作。
    三、负责制定教职工年度用人计划,审查各类人员调配的基本情况并办理人事调配手续。
    四、负责各类人才的招聘和引进工作,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学历人才和留学归国科技人才等。
    五、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技术等级的评审、推荐、聘任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院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工作。
    七、负责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的聘任、考核、鉴定等管理工作和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八、负责制定行政、后勤教职工的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九、负责教职工年龄、职务、参加工作时间(按干部管理权限)、工龄及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和管理。
    十、负责办理教职工(按干部管理权限)退休、退职和退养手续以及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提高退休费比例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一、负责在职教职工工资和校内津贴、离退休(职)教职工离退休费(退职费)的确定、晋升和发放及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使用以及奖金的评定。
    十二、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障事务的协调及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教职工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教职工劳动保护、因工伤残待遇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请假、销假手续以及教职工国内外探亲、自费出国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新参加工作教职工见习期、学徒期(或熟练期)的转正定级。
     十六、对学院临时用工进行管理,并对用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主管教职工(按干部管理权限)人事档案工作。
     十八、领导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并协助其开展业务。
     十九、协助组织部办理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调动的行政手续。
     二十、积极认真做好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对院长负责,全面负责人事处的管理工作。全面领导人事处的人事人才、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职工奖惩、职称评聘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准确贯彻党和政府以及高校有关人事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和院领导班子的决议,积极开展学院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 制定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研究提出学院人事人才、工资福利、师资队伍建设、职称改革等工作方面的改革思路和工作方案,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负责人事处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学习工作,指导和帮助全处同志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带领全处同志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一线服务,创造性地做好人事处的各项工作。

    四、负责学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才引进、人员调配和调整工作;负责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工作;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五、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校内津贴的核定与分配、社会保险工作。

    六、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评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和师资队伍建设及重点学科建设。

    七、负责全院教职工请假、休假、销假事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辖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和教职工退休、退职工作。

    八、承担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临时工和人才交流中心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 处理有关文件、报告、报表,做好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协助对本部门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并向处长负责。

    二、协助处长组织起草学校有关人事管理、分配等规章制度,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

    三、协助处长制定本部门工作的规划和安排。

    四、具体负责教职工聘任、劳动工资、津贴分配、职工奖惩、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和评审,社会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相关待遇等工作。

    五、协助处长做好本部门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知识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治安综合治理。

    六、配合处长对处内各科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七、配合处长共同完成本部门管理人员的考核,积极支持工会工作。

    八、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干部和人事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二、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 

     三、负责各类毕业生的公开招聘、选拔、考核、录用接收、分配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四、负责转业、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负责审核教职工调动申请材料,办理教职工的调配(调入、调出、校内调岗、校外借用)手续。
     六、负责学院科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聘用制干部的续聘手续办理。

     七、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聘任和教职工违纪处罚。

     八、 负责制定学院年度用人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申请增人指标。

     九、负责办理一般干部的在职培训、学历教育的管理工作。

     十、协助学院外事处审批及派遣国家及单位公派出国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请假、销假手续以及教职工国内外探亲、自费出国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做好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所辖教职工的退休、辞职、辞退审批手续和退休人员返聘审批工作。
     十四、负责所辖教职工的人事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数据库建立和日常维护工作。
     十五、 负责有关人事方面的数据统计工作。
     十六、 协助领导做好教职工的优抚慰问工作。
     十七、 做好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及文书归档工作。
     十八、 处理接待有关业务范围的来信来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和分管副处长的直接领导下,主持人事科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校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和人员调配工作。

     三、负责做好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制订用人计划,申请增人指标,完成各类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和接收录用工作。
     四、负责做好全校各类人员的聘任工作。

     五、负责做好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
     六、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退休(含退职、辞职)手续。
     七、负责办理有关人事工作的各类协议书的签订手续。
     八、负责科级及以下干部、教研室、研究室(所)主任、副主任的任免(定职)行文工作。
     九、负责所辖教职工的人事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数据库建立和日常维护。
     十、负责做好人事人才信息系统的管理、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十一、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人事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十三、负责完成与本科室有关的文秘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科工作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工资方面的法规、方针、政策,积极推进我院分配制度的改革,参与院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调研、制定、修订和实施工作。
     二、 负责学院有关劳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的起草、修订及实施工作。

     三、负责编制全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级下达的工资总额、机构设置、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干部职数等宏观调控指标,负责做好教职工的工资调整、职务晋升(含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后的工资变动等各项工资管理工作。
     四、 负责办理全院离、退休人员和退职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补助费的核定、调整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 负责新参加工作教职工见习期、学徒期(或熟练期)的转正定级工作。
     六、 负责全院教职工的津贴、补贴、奖金等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七、 负责组织全院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分配、使用和职工困难补助的审核工作。
     八、 负责调查教职工伤、残情况,提交地方劳动鉴定委员会认(评)定后,承办待遇落实和有关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
     九、 负责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的审批工作。
     十、 负责教职工亡故后丧葬费、抚恤金的发放和遗属生活补助费的管理、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工作。
     十二、做好全院临时工的使用和工资管理工作。
     十三、做好劳资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四、做好劳资统计工作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十五、对外开据工资收入证明。

     十六、深入基层收集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及时答复有关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来信、来访。

     十七、完成领导临时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劳资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人事处处长和分管副处长的领导下,按照劳资科的工作职责,主持劳资科的各项工作。

    二.熟悉劳动工资、福利、社保等工作,根据人事处工作要点,制定本科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熟悉工资、福利、各项保险的政策和规定,能够提出改进上述工作的建议。

    四.完善本科的工作制度和操作程序。

    五.做好劳资科的日常工作。

    六.加强与本处其它科室的工作联系与协调。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人事部门专业技术职务方面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新思路。
     二、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指标体系,做好各系列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工作。
     三、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外语考试工作。

     四、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
     五、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答辩、评审及推荐工作,并负责审查资格,核实报表。
     六、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办理及发放工作。
     七、做好晋升人员和新调入人员的聘任及续聘工作。
     八、做好各系列、各层次年度评审材料的备案、造册、统计工作。
     九、每月进行一次调进、调出、离退休人员的摸底工作,及时做好注销和指标核对工作。
     十、负责本院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工作。
     十一、深入基层收集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
     十二、做好职务文件的起草、收发、登记、归档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布置的其他各项任务。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按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的工作职责,主持全科工作。

     二、熟悉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政策,根据人事处的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三、协助处领导制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实施意见和改革方案。

     四、完善本科工作制度和操作程序,尤其是建立综合量化评价的指标体系。

     五、做好本科的日常工作。

     六、加强与本处其它科室的工作协调与配合。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才交流中心工作职责

     一、为人员流动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
     二、开拓各种渠道,促进人员的校内外流动;
     三、对进入中心的待聘人员进行管理。
     四、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组织工作。
     五、处理接待有关业务范围的来信来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协助属地人才交流中心做好校内待聘及聘余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二、负责搜集、整理人员流动的信息资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三、协助处领导对进入中心的待聘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技能,重新上岗。
     四、具体落实工人技术等级的报名、审核、上报以及考试、考核的组织工作。
     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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