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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01-07 11:30   审核人: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违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学校党委《关于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49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现就我校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对于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教学、医疗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长期以来,我校教师弘扬太行精神和白求恩精神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对职业的认同感不断加强,体现了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较高的职业素质,为我校教育事业付出了辛勤汗水。但是,当前社会变革转型时期所带来的负面现象也对教师产生了一些影响。也有少数教师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教学敷衍,学风浮躁,服务意识不强,个别教师言行失范、损害了我校教师的形象和职业声誉。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根本上杜绝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  

二、加强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对教师的要求,切实解决影响我校师德建设的突出问题,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高校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目标任务:在全体教师中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坚持党的路线不动摇,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实现以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学识渊博、爱岗敬业、诲人不倦为主要内容的教师素质的显著提高,在全校教师队伍中形成政治上积极进取、业务上严谨治学、品行上为人师表、事业上有所建树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师德建设的举措  

1.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将师德教育摆在我校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必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要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学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通过教育使广大教师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严肃认真对待自己的职责,做有崇高理想的好老师。  

2.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我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校报、校园网及微信、微电影、QQ等新媒体形式,集中宣传高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校园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对于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有效引导。宣传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师德宣传的具体实施办法。  

3.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将师德考核作为我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应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人事处结合实际制定师德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4.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学校充分利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员制度,保证信息通畅、及时收集教学及管理等各个方面存在的师德失范行为。各系、部要及时纠正师德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好劝诫、督促整改工作。师德考核组对师德问题要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5.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6.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四、加强对师德建设的组织领导  

师德师风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确保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华荣  郑建中  

副组长:冯向先  李富德  李玉冰  赵中夫  陈忠义  宋晓亮  

  张芳萍  

  员:牛庆国  王金胜  吴建勇  李永红  苗聪秀  岳新凤  

    刘永华  

师德建设工作领导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检查、督促及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各系(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系(部)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共同承担起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构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系(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  

五、本实施意见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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