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规划及实际工作需要,近期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聘任工作,请各二级单位(部门)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经职称评定(或以考代评)取得职称任职资格尚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2.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截止2023年8月1日前入职我校工作,拟申报初聘讲师职称的教师。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截止2023年12月见习一年期满,拟申报初聘助理职称的教师。
二、聘任工作程序
1.符合聘任条件并具有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填写“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符合初聘条件的人员填写“附件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二级单位(部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填写“附件3.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汇总表”。
三、考核推荐要求
对拟聘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日常工作表现及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评价结论不合格者不得推荐。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2日下午6时前,请各二级单位(部门)将相关资料纸质版报学校人事处140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yzc@czmc.edu.cn。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