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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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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师资培养培训计划的通知
2023-11-10 16:02   审核人:

各二级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增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创造性,切实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现就报送2024年师资培养培训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历学位提升

报考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长治医学院教职工提升学历学位报考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审核后统一报人事处,学校将根据各单位人员的报考情况,结合各学科建设和培养需求,统筹安排下达指标,纳入培养计划执行。

二、岗位培养培训

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需要,多层次、多渠道安排教师参加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专业(课程)进修、培训、实践锻炼等培训项目。计划申报“教育部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者优先予以纳入计划。

三、相关要求

1.推荐要求:(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和较好发展潜力,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2)优先考虑中青年教师、重点(紧缺)学科教师和急需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近三年来未参加任何学历培养或专业进修人员。

2.列入培养计划的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计划或拒绝参加培训,否则取消下一年度的培养资格。

3.为保证教学质量,已确定派出人员,各教学院系部在教师访学进修期间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4.各类型培养培训申请条件、经费支持、学习期间待遇按《长治医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办法(修订)》(长医人字〔2022〕31号)执行。

5.对未纳入2024年度计划的岗位培养培训人员,人事处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112318:00前将《2024年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与《长治医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申请表》,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人事处1402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ysz@czmc.edu.cn。

 

附件:

1.《长治医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办法(修订)》(长医人字〔2022〕31号)

2.长治医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申请表

3.长治医学院教职工提升学历学位报考申请表

4.长治医学院教师培养培训学习考核表

5.2024年师资培养培训计划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31110

 

附件【附件4:长治医学院教师培养培训学习考核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长治医学院教职工提升学历学位报考申请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长治医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申请表+请正反打印.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2024年师资培养培训计划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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