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山西省各类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晋人社厅发〔2013〕8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8号)和《长治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长医党字〔2020〕36号、长医政字〔2020〕33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三年进行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学校现决定开展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为规范有序、客观公正做好本轮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现将专业技术各级各类岗位职数予以公布,职数情况见附件。
附件:长治医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各级各类岗位职数。
人力资源部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