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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长治医学院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2016-09-01    作者:     来源:     点击:

 

长治医学院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长医人字〔201621号

 

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6〕29号)和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639号)文件精神,以及对具有副教授评审权的学校高于全省评审条件的要求,结合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将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者,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在教师岗位任教。

二、评审要求  

(一)学历要求

1.凡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具有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学位须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不相近学历,不能作为参评相应任职资格的有效学历。

2.晋升讲师。教师晋升讲师职务须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从2018年起,晋升讲师职务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双证)。

3.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晋升副教授、50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晋升教授者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破格(任职时间)晋升:教师破格晋升高级职务须具有博士学位(以取得学位证书为准),且学术评审答辩成绩为优秀。

(二)任现职年限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在聘(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从聘任之日算起。讲师晋升副教授、副教授晋升教授需任职满5年,即2011年底前聘任;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申报副教授,要求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2年,即2014年底前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晋升讲师(含其他中级职务)的需助教(含其他初级职务)任职满4年,即2012年底前聘任任职年限的计算,自我校根据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下达聘任文件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取消对成人教育等后取学历的毕业年限和任职年限的附加条件。

(三)考核要求

所有申报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任现职期内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均须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者,须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

学校各基层单位评议推荐委员会负责对本部门(单位)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晋教人〔2013〕5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合格以上方可推荐。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教学考核。教师教学考核实行常规教学考察和晋升考察结合的办法;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根据专业特点,重点考察思想政治教育课或专题辅导员班会、班级活动开展情况、学生心理健康及在各种社会活动中的表现等方面;辅系列(含教辅、其他系列)人员实行基层考核和业绩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外语要求

申报初、中级职称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申报教师和实验系列高级职务须提供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2015年度以来省级外语补考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晋升教师高级职务要求职称外语考试A级。晋升实验系列高级要求B级。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晋人社职字〔2010〕43号),可免试职称外语或照顾的范围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晋升教师高级职务可以免试:

①工作期间参加WSK(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HO(全国卫生人员出国考试)、托福(含相当)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合格的;

②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③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④申报副教授时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级标准,申报教授时可免考;

⑤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

⑥53岁以上晋升副高级、55岁以上晋升正高级;

⑦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破格晋升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的。

免试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其他系列申报同级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的,原外语考试合格级别必须与转评相应职称外语要求的级别一致。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从2016年起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必备条件的限制。

(六)教师岗位要求

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要以本人实际担任的教学课程和承担的教学任务为依据,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共同确定申报类型,严格把关,按照评审条件中对各类型教师的规定执行。担任专业课教学的教师应按教学科研型或科研教学型申报,不得按教学型申报。

在计算机实验室从事技术设备管理人员只能申报实验系列中、高级职务,不能申报工程系列。从事网络软件开发的技术人员须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

(七)关于学术论文和专著要求

1.凡晋升教师系列(含讲师、副教授、教授)、教辅系列(含实验、图书资料)、工程系列任职资格者无论何年发表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会议论文(含EI收录的会议论文和会议论文又转期刊论文)、非专业和非学术性刊物、各种以介绍知识为主或以发表文艺作品为主的刊物上的论文无论收录与否一律不算。书评、人物介绍、学术动态、综述性之类的文章不按有效论文对待。被SCI、EI收录的论文要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被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下同)收录源期刊要附论文发表时间段的收录检索页,由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盖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书评、综述、人物介绍)视同核心期刊论文。

2.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以第一作者或独著(晋升副教授的著作可非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批准的出版社和主办单位为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性期刊公开出版、发行(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www.gapp.gov.cn查询为准)。专著要有统一书号(ISBN),刊物必须有刊号(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用稿通知、清样或编辑部证明一律不算。

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提供的学术论文原刊和学术著作均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检索,期刊论文和著作进入查询网页进行查询和CIP数据验证。为了确保检索的真实性,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检索工作并在检索页上盖章。

3.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学术水平低、无学术价值的文章,下列文章只计算一篇: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申报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文章)。

发表在学习方法类、教辅参考类刊物(读者对象为学生的)、市(地)级报纸、各种小报上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条件。论文一般不能少于2000字。获奖的论文也必须是公开发表。在高等学校学报发表论文,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有效论文必须发表在不低于我校层次的高校学报上。

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占总字数20%,第三层次人员(编委)占总字数50%。

4.论文查重检测。对晋升教师高级职务提供的在非“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查重检测,要求重合率低于20%的论文才能作为申报支撑材料(医学类论文的材料与方法不计重复率)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认可该期刊的查重检测标准,按查重合格论文对待,不再进行查重检测。“核心及以上期刊是指:①被SCI、EI收录的论文;②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编。简称南大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③《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编,简称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④《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主办,清华同方光盘电子出版社出版)收录的论文;⑤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书评、综述、人物介绍)。

送检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论文。由本人递交学校人事处,人事处整理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论文查重工作小组”进行查重检测。凡发现有剽窃、一稿多投、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和不符合我校查重标准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支撑材料。

5.晋升教授代表作实行匿名送省外同行专家鉴定制度。申报教授须提交3篇代表性论文和作为评审条件的专著分别送3名以上在职同行专家鉴定。接受代表作鉴定的高校必须是省外高于我校层次的校,聘请的专家须与申报人员专业一致、公道正派、有较高知名度。申报人员的亲属、直接指导教师和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的合作者均不得参加鉴定。

代表作鉴定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差(D)四个等次。鉴定结果中,如有3(含以上)个C或D的视为不合格,学校不予推荐。鉴定结果随评审材料一并报送评委会作为评审参考。代表作每年只送审1次,不得重复送审。晋升教授提供的作为评审条件的学术专著(独著)必须是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版的;送审前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主持省级以上课题计划任务书和结题报告②3篇以上与本人专著研究方向相一致的核心期刊论文③专著出版之后在本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的3件以上书评或被引用、转载情况;凡外审不合格的不再外审。

(八)答辩要求

申报具有评审权学科的副教授职务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答辩结果严格执行省人社厅规定的优秀率不得突破30%、淘汰率不低于10%的比例要求。答辩评委外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凡申报我校没有评审权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答辩结果为合格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破格晋升答辩成绩须为优秀。答辩成绩当年有效。

(九)转评要求

凡由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评高校教师和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先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且须经一年以上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工作,并有1篇(在规定的篇数内)高校教师和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发表的论文。转评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可与原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十)教师继续教育及培训要求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15〕29号)精神,从2019年起,凡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学校认定的完成继续教育和培训(学校教师培训相关文件要求的内容)的证明(破格晋升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的不做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不准申报。

(十)以考代评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申报的专业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现岗位工作一致。本人提出报考申请,经学校人事处审查同意后才可报考。以考代评通过人员,资格表归入个人档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聘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要求

1.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如没有新的符合晋升条件的业绩成果暂缓申报。

2.培养培训经历。从2018年起,晋升教师高级职务必须具有任现职以来半年以上培养培训学习经历;有国(境)外半年以上培养培训学习经历的,在晋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2018年起,申报讲师的教师在校工作期间必须有担任一年以上班导师或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

4.所有申报人员和相关部门要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实行个人申报承诺制度。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一稿几投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从申报当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同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十三)从2016年起,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体系中增加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评审条件执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师〔2015〕28号)文件规定。

(十四)2016年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高等学校工程师任职资格其余评审条件继续执行《长治医学院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长医人字〔2015〕22号)附件1、2、3的相关规定。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教师高级(含转评,下同)职务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4份,申报实验系列副高职务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申报讲师、实验和工程系列中级职务的一式3份。以上表格可从学校人事处领取。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系统填写后报送电子版);申报实验系列高、中级的填写《山西省实验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简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系统填写后报送电子版)。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合格通知书)证原件及复印件。

5.现职务申报表、聘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提供)。

6.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其他有关奖项不在《评审情况简表》中填写。

7.收费。评审、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参加校外评审的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高级职务评审费35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费300元/人;参加校内评审推荐的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高级职务评审费300元/人,中初级职务评审费200元/人。

本《通知》未及问题,按照我省及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长治医学院

     201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