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27号)和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8号)文件精神,根据2015年10月14日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扩大会通过的《长治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长治医学院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结合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综合评价的原则,按照严格标准条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的工作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
二、组织领导
1、2015年全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学校组建教师高评委、中评委, 各二级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委员会,负责取得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的副教授和讲师的评审,以及向上级推荐教授和未取得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的副教授、教辅和其他系列中高级职务的推荐与初级职务的评审。
三、评审推荐程序
职称工作总负责人:吴建勇
1、公示评审文件及岗位职数。学校将上级部门和校内评审文件规定及安排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将省人社厅、教育厅审核确定的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剩余情况及学校本年度岗位使用计划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7日。
目前,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情况是:
教师系列:教授28个;副教授76个;讲师106个。
教辅系列:正高级4个;副高级7个,中级10个。
其他系列:副高级3个;中级1个。
教辅中级今年使用计划:教辅实验4个;教辅图书2个。
工作责任人:吴建勇
2、个人申报。符合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自愿向所在部门(单位)申请报名。申报者要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签署承诺书。各部门(单位)要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审。
时间安排:8月14日-8月31日申报推荐,9月9-14日公示申报人基本情况和支撑材料等
工作责任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申报人
3、论文查重检测。查重检测范围是教师发表在非核心期刊的论文,学校规定查重率不得高于20%,查重工作由学校查重小组承担。
时间安排:9月24日
工作责任人:学校查重检测工作组
4、各二级部门(单位)评议推荐。各二级部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排序,评价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评审。评议推荐形式、内容等由各部门(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自行制定。部门(单位)根据评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排序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时间安排:9月28日——9月30日
工作责任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5、材料报送和审核。申报人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时间安排:9月13日——9月15日
10月4日——10月7日
工作责任人:吴建勇
工作人员:乔世华
6、代表作外审。申报晋升教授的教师每人三篇代表作论文和著作须送省外高于本校层次的院校外审,省外院校选择三名以上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审,代表作鉴定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差(D)四个层次。
时间安排:10月8日——10月12日
工作责任人:吴建勇
7、教学考核。申报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教学考核。从2016年起,教学考核实行晋升考察和常规教学考察结合的措施。专职辅导员根据专业特点,考察思想政治教育课或专题辅导员班会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按规定确定优秀比例和人数。教学考核实行末位淘汰一票否决制。具体考核方式和方法由教务处负责制定。
时间安排:9月30日
工作责任人:王金胜
8、教学工作量审核。教务处、人事处根据我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拟定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并设计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相关教师由教研室、部门(单位)和教务处分别核定教学工作量情况,将结果提交人事处。
时间安排:10月15日——10月16日
工作责任人:各部门(单位)及所属教研室负责人、教务处长王金胜
9、量化赋分。设计专门的量化赋分表,对各类申报晋升职称人员符合晋升条件的成果、业绩等赋分,赋分结果将公示3个工作日。
时间安排:10月8日——10月10日
工作责任人:吴建勇、王金胜、苗聪秀
10、公示申报人基本情况。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授课时数、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情况、业绩成果获奖及论文著作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安排:9月15日——9月21日(公示教辅及其他系列申报人员情况)
10月8日——10月13日(公示教师系列申报人员情况)
工作责任人:张丽梅
工作人员:乔世华
11、学术答辩。申报我校具有评审权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学术答辩,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当年申报情况,我校从教师高级评委库中抽取和外校聘任评委共同组成答辩组,外校评委不少于三分之一。答辩实行末位淘汰制。答辩结果提交高评会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答辩成绩刚达到合格线,且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较差者,在评审时学科组一般不向评委会推荐。破格晋升的答辩成绩必须为优秀。
时间安排:拟定10月31前
工作责任人:吴建勇
工作人员:乔世华
12、专业学科组评审。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在专业学科组组长主持下,对申报人员的成果业绩、学术水平等情况进行全面评议。拟设若干学科组,每个学科组由3-7学科评委组成,由学校统一从高评委(库)中遴选。
时间安排:10月20日左右
工作责任人:王春妮
工作人员:乔世华等
13、学校中评委会评审推荐。由主任委员主持,按照评审办法的要求,召集相关学科评委组成执行评委会,对申报无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的教授、副教授以及教辅其他系列中高级职务进行评审推荐,对申报讲师及以下、教辅其他系类初级职务进行评审表决。
时间安排:拟定10月20日左右
工作责任人:王春妮
工作人员:乔世华等
14、中评委会表决。
时间安排:拟定10月20日左右
工作责任人:吴建勇
工作人员:乔世华
15、公示中评委会评审推荐结果。
时间安排:10月20日左右
工作责任人:张丽梅
工作人员:乔世华
16、上报学校高评委(库)、《长治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长治医学院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时间安排:10月19日
工作责任人:吴建勇
工作人员:乔世华
17、上报中评委会评审材料。
时间安排:10月23日
工作责任人:吴建勇
工作人员:乔世华
18、学校高评委评审。在我校高评委(库)以及相关办法(意见)被省人社厅认可、教育厅备案之后,由主任委员主持,按照评审办法的要求召集相关学科评委组成执行评委会,对申报我校有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的副教授资格进行评审表决。评审会按规定请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管理部门领导指导。
时间安排:11月15日左右
工作责任人:吴建勇
工作人员:乔世华、何林
19、统计表决情况。
工作责任人:计票2人; 监票2人。
收发材料、收发表决票等——人事处工作人员数人。
20、公示高评委会评审推荐结果。
时间安排:11月20日前
工作责任人:张丽梅
21、上报高评委会评审材料。
时间安排:11月20日
工作责任人:吴建勇
四、工作及纪律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序进行。各级评审委员会和部门(单位)评议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按照学校统一的部署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各单位推荐评议机构组成人员等须报人事处备案。
2、各级评议委员会及委员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不得利用评审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被评审者。对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的委员,取消其委员资格或责令其退出评审工作。
3、评委应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随意夸大或缩小被评审者的成果和业绩,不得随意接受非正常程序传递的任何材料,不得个人答复和查询有关评审情况。
4、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职称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泄露学校评委会和评议组人员名单,不得随意泄露评委会、评议组讨论和表决与评审对象有关的任何情况。
5、在评审评委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评委(含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6、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和提供材料,对申报中提供假学历、假文章、假荣誉的人员,一经核实,取消其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参评,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7、申报人不得向评委和工作人员打听学科组评议、答辩、评审过程、表决等与评审有关的情况.
8、建立评审会议记录备案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出席会议人员名单、会议议程、评审对象、委员发言要点、投票结果等,记录由会议主持人签名,并做好归档保密工作。会议记录由各评委会、学科组负责人保管,评审会议结束后交学校人事处统一归档。
9、各二级单位及学校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公示评审结果和有关内容,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10、各级评委会委员、专业学科组成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和申报人都必须严格遵守《长治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纪律,与学校签署承诺书,切实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1、举报人应实事求是,有事实证据和依据,并在公示期间进行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2、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人 事 处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