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教师及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组织2023年晋升教师及实验系列高级职务学术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23年12月17日上午8:00
答辩地点:科技楼11层
二、答辩人员范围
长治医学院申报教师及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三、答辩形式
1.本人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本人近5年学术研究成果,包括本人学术研究进展情况及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所处的位置,解决了哪些理论实践课题,对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本人答辩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学术创新点、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
2.学术答辩。学术答辩以问答为主、主要考察参评人答辩论文的真伪、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其教学科研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位置和作用。评委根据答辩者提交的论文和总结,拟出3道答辩题,由答辩者从中选择2道题回答。参评人回答问题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点评。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观点,参评人和评委可书面呈高评会裁定。
3.答辩过程全程录像,允许参加答辩人员及其他人员旁听。为了维护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答辩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可向校纪委和人事处举报。
四、评分标准
学术答辩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答辩材料评议成绩占40%,现场答辩成绩占60%。答辩总成绩分为三档:优(85分以上)、合格(60-84分)、差(60分以下,不含60分)。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各组优秀率不突破30%,淘汰率不低于10%。
五、结果使用办法
答辩结果提交高评会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正常晋升的答辩成绩须在合格以上(含合格),申请破格晋升的答辩成绩必须为优秀。答辩成绩当年有效。
六、参加答辩人员注意事项
1、参加答辩人员须提前到达答辩现场等候,根据实际进度参加答辩,逾期不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设备、不得携带讲稿、提纲或其它与答辩有关的材料进入答辩现场,不得使用PPT演示,务必保持答辩现场安静。
3、答辩人员应自觉维护评审答辩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不得干扰评委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给评委打招呼,不得采取其它影响评审工作的方式、办法等干扰评审工作;凡有违反者,经劝阻无效的,取消其答辩成绩。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等行为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