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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1-1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认真落实我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厅机关、高等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晋教人【201446号),切实贯彻执行我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吃空饷”问题的集中治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我院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工作。

组长:张芳萍  学院副院长

成员:牛庆国  学院办公室主任

      吴建勇  学院人事处处长

      李永红  学院党委组织部部长

          学院计财处副处长

      唐建亭  学院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处长

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

    话:0355-3151485

电子邮箱:cyrsc123@sina.com

联系人:王春妮   李晓丽

请各二级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政策规定,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认真的摸排检查,落实实际在编在岗人员情况,确保我院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范围

 (一)治理范围:学院编制内教职工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治理内容:

     1、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学院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2、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因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统一方法步骤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院集中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二级单位自查整改与学院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集中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5115日前)

  1、各二级单位按照治理内容的要求,逐项对照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2、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核查现有人员的在岗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学院,报告中对未在岗的人员应详细说明原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学院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离退休人员的情况由离退休干部管理处负责落实,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离退休人员实际生活状态取得有效的实证材料;有享受遗属补助的亲属,要由遗补领取人提供实证材料,最后形成自查报告。

   4、学院严格审核后,汇总填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和《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连同学院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送省教育厅。

 (二)认真核查阶段(2015115日至117日)

    学院集中治理领导工作小组将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受理举报、逐级核查等形式,对各二级单位治理情况深入进行核查。各二级部门要认真配合核查,不得弄虚作假。

四、严格清理查处

  根据省政府要求,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清理查处。

1、对“吃空饷”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财政。对占编“吃空饷”的单位,上级将核减相应编制,同时报由财政厅核减相应预算和经费。对造成“吃空饷”负有责任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2、对“吃空饷”人员,要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在学院挂名未实际到岗工作的,要进行清退;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要按照规定作出人事决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已与学院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要核销工资关系;对工资和津贴补贴处理未到位的,要按照政策及时处理。对利用职权让亲属或他人在学院“吃空饷”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3、对调出学院仍在学院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予以纠正;对虽未在学院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但按照规定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人员,以及已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要尽快办理人事关系终止或退休手续。

五、建立健全制度

学院将针对本次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1、根据省编制部门有关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组织人事、编制、财务信息共享机制,对编制、人事和工资信息及时采集,及时更新,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全面联网贯通。

2、建立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贴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明确本单位负责人事编制、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

3、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全院各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入口关。

 六、务求取得实效

1、狠抓工作落实。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统一行动,正视问题,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扎实开展。学院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查遗补缺,准确统计,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上报。学院集中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全面核查阶段的核查工作。

2、严肃责任追究。要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虚报、漏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有案不查、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畅通举报渠道。学院坚持公开搞治理,鼓励广大教职工参与,对教职工反映和发现的问题,将认真检查,及时回应、答复、纠正。

1)举报电话

 人事处电话:0355-3151485

 组织部电话:0355-3012412

 纪检委电话:0355-3151680

(2)举报邮箱

    人事处邮箱:cyrsc123@sina.com

    人事服务群:QQ:138012169

请反映人实事求是提供真实的线索和依据。

 

                                   

                                20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