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人函〔2017〕3号
关于进行养老保险参保个人信息核对确认的通知
各二级部门:
为确保我校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在职人员信息表》下发给每位在职教职工,请认真核对本人信息,无异议者确认后签字(信息表每人2页,均需签字)。如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两项信息有异议者,请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依据材料。
请各二级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3月28日到人事处(科技大楼1004室)领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在职人员信息表》,务于4月1日前汇总统一上报。
人 事 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