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栗瑛等7人具备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的
通 知
各二级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6〕39号)和长治医学院《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长医人字〔2016〕21号)文件精神,经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22日评审通过栗瑛等7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附件:栗瑛等7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
长治医学院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
栗瑛等7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名 单
姓名 |
工作部门 |
学科 |
任职资格 |
栗 瑛 |
第二临床学院 |
实 验 |
助理实验师 |
秦萍萍 |
第二临床学院 |
实 验 |
助理实验师 |
陈战宾 |
图书馆 |
图 书 |
助理馆员 |
张胜霞 |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 |
图 书 |
助理馆员 |
李 宏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
工 程 |
助理工程师 |
李维超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 |
工 程 |
助理工程师 |
孟 妮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 |
工 程 |
助理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