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师资】长治医学院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11-20    作者:     来源:     点击:

长治医学院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部署与启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工作总体部署,为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决定在全国部署与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师〔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学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全校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组织管理

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覆盖学校所有二级部门,涉及每个教职员工,工作专业性强、环节复杂,各二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工作部署有力、信息采集准确全面。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强化管理保障和技术保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确保教职工信息安全。

(一)成立领导组和工作组

学校成立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宋晓亮  张芳萍

成  员:苗群生  尚进平  张翠英  张  瑛  宋丽华 

周晋阳  张丽芳  吴飞飞  刘明社  郭崇政

李俊峰  贾晋太  郭步平  姚向阳  王必胜

王育红  宋金印  刘  环  姚慧卿  牛庆国 

李  强  李永红  岳新凤  常秀英  焦  雨

张金山  吴建勇  王金胜  申徐良  李建钦

马玉玲  苗聪秀  于林林  张晓清  王  平

崔  红  祁若冰  王彦斌  唐建亭  刘永华

王黎刚  邢育宏  杨爱萍  魏子白  张联珠

茹小光  刘  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组成人员为:

主  任:吴建勇(兼)  李永红(兼)

副主任:王春妮(兼)  张丽梅(兼)

成  员:乔世华  李晓丽  刘燕飞  崔顺垣  闫  涛

        鱼  洋

(二)明确职责分工

人事处负责具体方案制定,总体部署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师德4项信息的填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3项信息的审核工作;人事处负责教师资格、入选人才项目、国内培训、海外研修(访学)、技能及证书5项信息的审核工作;各二级部门审核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联系方式3项内容的初审工作;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2项信息内容的复核工作;科学技术处负责科研成果及获奖信息的复核工作;财务处负责基本待遇信息填报工作;信息网络中心和资产管理处要做好网络维护和基础设备保障工作。

各二级部门要确定部门信息采集联络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三、信息采集范围

(一)教师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及附属医院编制临床教师;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离退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二)信息范围

包括教师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待遇、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师德、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入选人才项目、国内培训、海外研修(访学)、技能及证书、联系方式16个方面的基础信息。

四、信息采集流程

我校采取教师上线填报信息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由二级部门、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等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一)生成教师账号

人事处通过录入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4项基本信息,为教师生成账号。教师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教师账号密码获取办法见附件1。

(二)录入教师信息

人事处信息管理员批量导入和教师录入信息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录入范围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附件3。

(三)审核教师信息

由二级部门初审、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等部门对教师信息进行复审,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

(四)及时更新信息

教师信息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新信息添加可由教师本人操作,经具有审核权限部门审核后生效;变更已有信息需由相关信息管理员提交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变更。

(五)有效应用信息

人事处、党委(学院)办公室、组织部、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等有关职能部门按审核权限开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以及在系统现有基础上开展后续岗位聘任和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培养培训名额分配等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确保信息准确

教师信息填报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教师本人要如实填写、实事求是,纸质版《教师个人信息》要填报个人签字,部门汇总后报送人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在对信息数据进行汇校验、审核时,要严格把关,由审核员、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盖部门公章后上报工作组办公室,确保信息采集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

(二)加强安全管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强化技术安全保障,确保教职工个人信息安全。

 

人事处联系人:乔世华

电  话:0355-3151484

邮  箱:cyrsc123@sina.com

 

附件:

1.获取并重设密码操作步骤

    2.长治医学院教师信息采集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3.长治医学院教师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4.全国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