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建人函〔2021〕972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度我校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校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 和高技能人才。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职称评审要求和评审条件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部门)申报。
三、评议推荐要求
1.基层量化评议。各二级单位(部门)结合本部门专业技术工作特点,量化体现本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等情况,客观公正评价本人综合表现并根据评价情况进行排序,量化分值统一折算为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价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评审。各二级单位(部门)根据提出的评价排序结果,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推荐上报(公示和推荐可同时进行)。
2.职业道德考核。各二级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职业道德考核要素,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间的职业道德表现进行考核并评定等级,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者方可推荐。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对象,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3.任职期满考核。各二级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职业道德和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
请相关单位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填写《长治医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议考核表》(附件2),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7月16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czyxyzhicheng@163.com。
附件:
1.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建人函〔2021〕972号)
2.长治医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议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