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人字〔2014〕32号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基层单位全面考核,人事处审核,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确认俞妍慧同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确认任富凯等46位同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聘任时间自2014年12月算起。
特此通知
附件:长治医学院2014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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