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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绩效考核分配及新学期奖励性绩效核拨分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绩效考核分配

及新学期奖励性绩效核拨分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绩效考核分配及新学期奖励性绩效核拨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绩效考核及分配工作

(一)2018-2019学年校内绩效工资分配仍用旧办法。依照《长治医学院教师校内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长治医学院党政管理等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及校内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及长医会字〔2013〕3号会议纪要以及学校绩效考核的相关会议决定执行。

(二)2018-2019学年校内绩效70%部分已按月预发。2019年7月20日前拟完成本学年绩效考核及分配工作。

(三)考核程序及考核原则

1.考核程序。各二级单位制定本部门的考核分配办法,对本部门人员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中涉及的教学、科研相关业绩分别由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核汇总后,再由二级单位统一报呈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汇总各二级单位考核结果,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发放。

2.考核原则。实行主岗考核。(原则上按岗位设置聘任的主岗

为依据)。

1)学校领导班子主岗位为管理岗位,按照管理岗位考核发放校内绩效工资。

2)在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实行双岗考核,绩效计发执行《长治医学院教师校内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第六条的第一款。

3)教辅系列,包括图书馆、档案馆、继续教育学院、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按照其工作实际,参照管理岗位考核为主;实验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发放执行原规定。

(四)有关条款的执行

1.教学系列十级及以上教师,本年度如无论文、无在研项目、无教学成果,减发20%校内绩效工资;

2.个人量化得分达到岗位要求的80%按实际得分计发校内绩效工资;未达到岗位要求80%,按岗位要求分值的80%与个人实际得分之差减扣校内绩效工资,每差一分扣减60元。因学科或专业课时量无法达到岗位要求分值的系部,由本系部以教学计划为依据,拟定教学平均时数,经教务处审核后,以各系部的平均教学时数作为岗位规定分值计发绩效;

3.临床教师、病理教研室外检组教师、外聘教师和校本部在各附属医院领取奖金的人员,按每学时60元计发课时酬金;

4.对于教学工作量大,个人科研分值不达要求者,得分超出岗位分值标准的部分,按每分30元发放课时酬金

5.继续教育学院兼职辅导员的工作量,按所带学生数乘以0.3折算成全日制学生数计算,然后比照兼职辅导员的办法计算绩效工资;

6.党政管理等人员婚丧假、产假、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校内绩效工资。返聘人员依据《长治医学院教职工退休及返聘管理办法》第九条发放;

7.对于担任系部负责人岗位职务的教师,如本人选择管理岗位考核,教学工作量不得高于岗位规定工作量的40%。按照每学年正处级5000元、副处级4000元的标准增加绩效工资。在各附院享受奖金分配者减半计发。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分别按照每学年2000元和1200元的标准增加绩效工资。党支部书记比照教研室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符合以上情况人员,请各二级部门将人员名单及详情统一上报汇总至人事处;

8.主持工作的副职、经考核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可按正职计发校内绩效工资;

9.编制不在院本部、且在管理主岗工作达到每周30小时,所在部门考核合格的,结合其在附属医院奖金领取情况,根据院本部相当职务的绩效标准,补齐其绩效(奖金)差额

10.各二级单位认真核对考核结果,并于7月10日前交人事处。

二、新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分配工作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工作

1.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将下学期各二级单位的教学工作任务核拨至各二级院系(部),同时报人事处;

2.科技处将下学期科研工作任务核拨至各二级院系(部),同时报人事处;

3.人事处将各二级单位的岗位绩效及工作任务绩效工资核拨至各二级单位

4.5月17日前完成以上工作。

(二)制定考核方案及分配细则

1.各二级单位按照下拨的教学、科研任务、绩效工资总额制定本单位的考核方案及分配细则,并报人事处。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在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指标上下功夫,指向明确、便于操作。

2.人事处组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对各二级单位的考核方案及分配细则进行审核。

3.6月20日前各二级单位按照《长治医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完成本单位考核方案及分配细则的制定工作,并报人事处。

4.6月30日前人事处组织绩效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完成对各二级单位考核方案及分配细则的审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按照《长治医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及附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制定考核方案及分配细则,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务求实效。

2.绩效工资分配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事关教师干部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并完成工作任务。

 

 

人    事    处

                                   2019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