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称人员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15号)要求,现就2021年晋升教师高级职称人员论文查重检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查重范围
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的中文学术论文。其中①往年已经进行查重检测的不再查重;②核心(北大,南大、CSCD)收录的文章认可期刊自定的查重要求,不再进行查重。
2021年拟申报人员方可提交论文送检。送检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论文。
二、提交查重材料
1.纸质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需提交附表1《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附表2《单篇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和包括文章所在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并附知网、万方或维普网上检索页。
(2)对新近发表的论文(期刊纸质版已出但电子版尚未被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收录),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文Word文档格式纸质版,本人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
(3)4月17日18时前,所有材料院系审核盖章后,报送科技楼1006室。
2.电子版材料报送
(1)电子版一级文件夹以部门名称与论文数量命名,内含附表3和二级文件夹。
(2)电子版二级文件夹以教师姓名与论文数量命名(例如:王××,5篇),内含附表1《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附表2《单篇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表中学术论文信息部分由教师本人填写。有新近发表论文还须包含以论文标题命名的论文Word文档电子版。
(3)4月17日18时前,发至邮箱:czyxyzhicheng@163.com。
三、其他有关说明
1.查重以院系(部门)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查重。
2.凡2020年前已查的学术论文不再进行查重;查重每年一次,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
3.凡发现有剽窃、一稿多投、不当署名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2021年申报教师高级职称资格,并即转校学术委员会调查处理。
所有附表见附件。
人 事 处
2021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