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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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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部门:

为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有效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结合二级部门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对教职工考勤等有关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20162月起,教职工考勤实行学校总考勤与二级部门内部考勤相结合的双重考勤管理模式。

为确保考勤的实效性,各二级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部门内部考勤管理制度,对本部门人员的上下班时间、在岗及工作情况要加强管理。

二、对党政管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及教学、教辅等部门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正式实行影像考勤签到、签退和二级部门内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制度。

我校采用影像(人脸)考勤系统实行签到、签退制度,从20159月试运行至今,学校人事处对二级部门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汇总,对部分规定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签到、签退的规定时间范围:

 1、签到时间:

上午:7:30—— 8:15     

下午:(冬)14:00 —— 14:45  (夏)14:30——15:15  

    2、签退时间:

上午: 11:50 —— 12:30    

下午:(冬)17:50——19:00    (夏)18:20——19:30  

(注:考勤机扫描后,屏幕上显示并语音提示“姓名”时,表明考勤记录成功;如不能正常识别人像或其他特殊情况,请当日与人事处专管人员联系,及时处理,以免影响正常考勤)。

(二)关于对影像考勤的“迟到”、“早退”、“旷工”说明:

请教职工严格按照“签到、签退的规定时间范围”进行签到、签退。

超出规定时间范围的签到、签退,考勤机记录为“迟到”或“早退”或“旷工”。考勤机记录为“旷工”的情况有以下四种:(1)“实际签到时间”早于“规定签到时间范围”的“起始时间”;(2)“实际签退时间”晚于“签退规定时间范围”的“终止时间”;(3)实际未签到或签退;(4)即使“迟到”或“早退”者,也必须进行考勤机签到、签退,否则考勤机记录为旷工。

对迟到、早退、旷工的情况,按《长治医学院教职工考勤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主岗位为管理岗,同时兼任临床、教学工作的人员,除临床、教学工作外,仍需实行影像考勤。临床、教学工作时间安排表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报学校人事处备存。

(四)因故无法按时签到、签退,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1、副处及以上人员:因故不能到岗均须到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每月1-3日由学校组织部将上月的请假情况汇总后送学校人事处与影像考勤一并备存。

2、科级及以下人员:因公派外出(含学习、短期培训、出差等)须填写《外出办事登记备案卡》(见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的人员,可事前口头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须填写《请假条》。

3、因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会议、学习等)不能按时考勤的,由组织活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签到名单,记为全勤。

4、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或因工作要求时间紧、任务重,确需加班的人员,无法按时签到、签退,须由所在二级部门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学院人事处。

5、临产期孕妇、哺乳期女职工考勤时间适当放宽,可推后1小时签到或提前1小时签退,有关人员需写出书面申请,由二级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五)部门内部考勤记录(部门考勤表、《外出办事登记备案卡》、7天及以下《请假条》均由部门留存)20162月起不再报送人事处。

三、教学科研人员的考勤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科研管理,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科研秩序,严肃教学纪律,保障教学质量、建立良好教风和学术研究氛围,对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工作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和科研人员),要求格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科研工作纪律及相关制度,各二级教学、科研部门应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在岗以及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情况加强管理。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教学纪律及科研工作纪律等的人员,按照《长治医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长治医学院关于课程变动及教师授课纪律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执行。

四、考勤管理与监督

1、各二级部门(包括党政管理、教学、教辅、科研部门)必须设立考勤员(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加强“日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教职工的在岗及请销假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于每月1-3日将上月“长治医学院教职工缺勤情况汇总表》(见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一式两份,一份报人事处,一份部门存档)由考勤员签名,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人事处。二级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杜绝漏报、错报、以及隐瞒不报的情况发生,对不按时报考勤的部门,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2请假的审批权限:请假期限为7天以内(含7天),由二级部门负责人审批;7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逐级审批。部门考勤员须将假期为7天以上的《请假条》报送人事处备案,并由本人及时销假。

3、每月第一周,人事处公示上月学校月考勤结果(见校内公示栏)。根据学校总考勤和部门内部考勤结果,按照《长治医学院教职工考勤考核管理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教职工实行相应惩处。

4、由人事处牵头,学院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组织部、教务处等部门协助,对各二级部门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同时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监督作用,对教职工检举反映的问题,人事处进一步核实并上报学院行政会议研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举报电话:03553012392(人事处) 3151426(监察室)

举报邮箱:cyldjl@163.com

请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规定,积极努力工作,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长治医学院教职工考勤考核管理规定》经学校有关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实行。

 

 

 

                                长治医学院人事处

                                 201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