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二级单位:
为了及时更新教职工数据库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完整,凡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获取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或有专业进修经历且未到人事处交过学籍材料的人员,请将学籍材料(报考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审批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09年12月30日之前交学院人事处并备案登记,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尽快到人事处登记。
(人事处联系电话:3151485)
人事处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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