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人函〔2017〕11号
关于2017年度辅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876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辅系列职称评审推荐所涉及到的人员范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符合规定学历要求,截至2017年12月31日满足以下任职年限人员。
1.聘任中级职务满五年以上,具备规定学历要求申报副高级职务的人员;聘任副高级职务满五年以上,具备规定学历要求申报正高级职务的人员。
2.博士研究生并获得博士学位,工作满两年,申报副高级职务的人员。
3.聘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具备规定学历要求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
4.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三年,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
5.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申报助理级职务的人员。
(二)已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与本人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和性质不符,须转评的人员。
二、个人申报
凡属上述范围的辅系列人员,按照评审条例规定,备好相关材料,及时到所在部门申报(附属医院人员到医院人事科申报)。同时申报中高级职务者需下载职称申报系统(人事处下载专区),填报电子资料。最新实验系列、图书系列、工程系列评审条件,请大家到校园网人事处“文件政策”栏中查阅。
三、基层评议推荐
1.成立二级单位(部门)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
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一般由5-9名专家组成(人数较少的部门也可由3-5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和1-2名群众代表组成(特殊情况下,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的优秀教师也可担任)。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应包括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各单位(部门)评议推荐委员会及群众代表名单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2.评议推荐要求
(1)基层量化评议。单位(部门)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结合本部门专业技术工作特点,量化体现本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等情况,客观公正评价本人综合表现并根据评价情况进行排序。量化分值统一折算为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价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评审。二级单位(部门)根据委员会提出的评价排序结果,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排序推荐上报。
(2)职业道德考核。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间的职业道德表现要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附件1)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晋教人〔2013〕59号)文件精神(附件2),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考核要素,进行考核并评定等级,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者方可推荐。对违背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对象,应根据相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3)任职期满考核。
单位(部门)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职业道德和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填写《长治医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议考核表》(附件3)及《2017年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花名表》(附件4),于2017年11月10日下午6时前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
1.《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晋
教人〔2013〕59号)
3.长治医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议考核表
4.2017年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花名表
人 事 处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