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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晋英才”人选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6    作者:     来源:     点击:

长医人函〔2018〕32号

关于开展“三晋英才”人选遴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对学校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按照省教育厅开展“三晋英才”人选推荐工作部署,现将我校人才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师德和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科研一线,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和山西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教学成果或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二)具体条件

1.高端领军人才

全职在校本部和直属附属医院工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杰出“三晋学者”特聘教授;

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等人才计划人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医大师等;

3)国家重点创新团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等平台团队主要负责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以及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前20%学科负责人;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主持人;

5)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获得者;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主要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主要获得者;

7)国际国内著名建筑奖、工业设计奖、文学奖、电影奖、电视奖、戏剧奖、音乐奖、广告奖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获得者;

8)奥运冠军、世锦赛冠军获得者及其主教练员;

9)国际一类艺术比赛大奖获得者,担任过国际、亚洲著名艺术比赛评委会主席、副主席,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等职务者;

10)其他经认定达到相应层次标准的人才。

2.拔尖骨干人才

在职在岗,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名老中医、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

2)省“百人计划”、“三晋学者”特聘教授、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省新型产业领军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青年拔尖人才、三晋技术能手、省级教学名师、名医(名老中医),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

3)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的主要负责人,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4)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主持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三位获得者、二等奖(第一名),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

5)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三等奖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二等奖获得者,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三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三名;

6)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或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国防及中央军委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首席专家或专题组组长、副组长、重要成员(前三名);

7)奥运、世锦赛亚军、季军获得者、国家级重大体育比赛冠军获得者及其主教练员;

8)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副主任;

9)其他经认定达到相应层次标准的人才。

3.青年优秀人才

40周岁以下(此次申报限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在岗,且在晋工作一年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平台(团队)中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处于领先地位的优秀青年科学技术创新人才;

2)“青年三晋学者”特聘教授;

3)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山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

4)其他经认定达到相应层次标准的人才。

、工作要求

直属附属医院党委、各二级党总支(直属支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解读,认真做好本次人才遴选工作。特别是对意识形态、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规范方面的把关,所推荐人才要政治坚定、师德高尚、立德树人、成绩突出。落实好人才支持政策,激发广大教育教学科研人员干事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对违反规定骗取支持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组织推荐。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做好本单位的申报、遴选、审核、推荐等工作,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所推荐人选经各单位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后报人事处。相关材料(含相关荣誉或成果扫描件)电子版于12月2712时前材料报送:253983439@qq.com

2.初核人选。人事处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后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闫涛   联系电话:3151484

附件:1.山西省教育领域“三晋英才”汇总表

2.“三晋英才”个人信息表

                                   人    事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