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及职称申报人员: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56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师及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我校2023年度教师系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长治医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评价标准》及相关要求;实验系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长治医学院实验系列职称评审评价标准》及相关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申报助理实验师须见习一年期满)。
二、评审范围
我校2023年拟申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的在职人员,包括附属医院拟转评教师职称人员。
三、推荐及材料报送
各二级部门根据教师系列、实验系列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部门申报推荐工作,对照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标准与条件组织专家进行初审。评审结果经二级部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在本部门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需同时报送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议考核表、个人登记表、花名表、2023年度职称申报情况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学校人力资源部指定邮箱),如公示期有异议,请及时书面报告。
四、个人申报材料
1、《2023年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2、《202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202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辅系列专技职务评审登记表》(简称“个人申报表”,请参照样表格式填写,不可对单元格进行大小、拆分、合并等操作)。
3、论文:复印件(中文期刊需期刊原件),需附:
①非核心期刊(F级)需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第一批、第二批学术期刊目录期刊所在页;
②期刊检索页(国家新闻出版署网);
③中文论文知网、万方检索页;
④SCI、SSCI或EI等提供当年检索报告。
4、专著、教材: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检索页。
5、专利: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网检索页、专利申报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开发合同书;学校财务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专利的推广报告。
6、教科研项目:提供课题立项书、任务书,结题证明等(需科学技术部、教务部等部门盖章)。
7、教科研成果:提供成果申报书、成果证书、与成果研究方向相一致的,有本人署名的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或发表论文。(需科学技术部、教务部等部门盖章)。
8、竞赛类奖项:提供获奖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学校相关组织部门盖章。
9、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专技职务资格证书、现专技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
10、凡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的还须提供评审(答辩)之后的新学术成果(论文、获奖、科研等)。
11、《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填报信息需与个人申报表一致。
以上所有材料装至文件袋内,并在文件袋标签处张贴填写完整并裁剪后的《材料袋封面》。
12、答辩材料:申报高级职称提供答辩书1份(手写),答辩论文复印件2份(封面、目录、内容、封底)、个人工作总结2份(打印)。答辩书、答辩论文需隐去个人信息。
13、申报讲师提供近期免冠小二寸红底照片1张(在背面备注:部门+姓名)。
第12项材料在答辩工作通知发布后报送,第13项材料评审结束后报送。
五、初评与时间要求
1、各职称系列申报人员须于2023年11月26日前将符合评审评价标准的申报材料提交到本人所在二级部门。
2、2023年11月27日前二级部门组织初评,2023年11月28日前由二级部门将申报人员评审材料上报人力资源部,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在部门公示结果,2023年12月6日上午12:00前将部门推荐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
材料报送地点:科技楼人力资源部1402室,邮箱:cyzc@czmc.edu.cn。
联系人:降老师 申老师 贺老师 电话:0351-3151484
2023年度教师及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须在年前完成,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首次下放学校,时间紧,任务重,关系教师实验人员切身利益,请相关部门和申报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严密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初评,提交材料。如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参评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如二级部门未按时组织初评和上报推荐材料,影响了申报人职称晋升,责任由二级部门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
1.评审条件.zip
2.长治医学院高级评委会评审学科目录.xls
3.二级单位提交材料清单.zip
4.个人提交材料清单.zip
人力资源工作部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