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评价是树立正确办学导向的指挥棒,也是提高现代教育治理能力的关键点。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作集中论述,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深入学习宣传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新时代学校教育评价改革,现将《总体方案》学习宣传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总体方案》作为近期重要的工作加以推进,认真组织全体干部、教师学习《总体方案》,全面领会文件思想精髓,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扛起改革责任。
二、各二级单位(部门)要通过专门会议推动全体教职员工在全面学、深入学、反复学上下功夫,确保学习宣传全覆盖,在学习中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三、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在深入学习领会《总体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组织实施要求,形成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浓厚氛围。要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各项部署要求与学校正在进行的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边学边做边落实。
四、各二级单位(部门)要于1月15日前,学习研讨情况上报人事处。
学习资料详见附件。
人事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