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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21专业技术人员、科级及以下

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部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省人社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厅直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对我校教职工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考核评价,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为学校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级及以下

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1. 考核时间

    20211210日--2021年1220

    、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工作实绩、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考核分类

    考核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师岗、教辅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考核在省人社厅制定的《各类人员各等次考核内容和基本标准》(附件1)指导下进行各单位(部门)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对所属教职工进行综合测评,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次。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严格控制在学校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评优名额详见《长治医学院2021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名额分配表》(附件6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详见《长治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可从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者,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参加考核的教师必须填写《长治医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附件5)。

    当年没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不能参加下年薪级工资调整。在编教职工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对几类特殊人员的考核

    1.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半年(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满半年(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2.2021年新提拔或交流任职的科级干部,1031日以前任职的,在现工作单位(部门)按现任职务进行考核;111日之后任职的,在原工作单位按原任职务进行考核。

    3.派出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和执行其他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其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4.病假(因工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5.未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做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教职工认真对个人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工作水平、廉洁自律的作风和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总结,并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 

    2.民主测评。根据优秀比例不超15%的规定,被考核单位(部门)按照考核内容、等次标准,拟定本单位(部门)的优秀人员名单。考核组将所属被考核单位(部门)拟定的优秀人员名单汇总后,由考核组召开所属被考核单位(部门)全体教职工会议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会议由考核组长主持。考核组严格按照学校核定的优秀名额,按差额进行民主测评。

    3.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根据考核内容、等次标准,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在学校核定的优秀名额内,由考核组择优遴选确定优秀等次人选,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确定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确定考核结果。被考核单位(部门)填写《长治医学院年度考核情况汇总审核表》(附件3、《长治医学院年度考核等次登记名册》(附件4),并由被考核单位(部门)负责人及考核组组长共同签字确认后报送学校人事处。

    5.学校审定。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和优秀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考核实施

    1.本次考核各二级单位(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不包含本单位(部门)的处级干部

    2.年度考核原则上以各二级单位(部门)为考核单位组织实施。按照部门职能类别,对于参加考核人数较少的部门,实行集中编组,合并考核,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长治医学院2021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名额分配表》(附件6

    3.直属附属医院的考核由医院自行组织安排。学校编制的临床教学人员以及在各附院工作的其他人员随各附院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由各附院人事科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人事处。

    相关工作要求 

    1.各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标准、程序,认真组织,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和真实有效。对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考核结果不实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在保证教学、医疗、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各二级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3.请二级单位(部门)于2021年122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所有纸质版材料均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及所在考核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电子版统一发送至cyrsc123@sina.com文件以二级单位(部门)命名)。

    报送材料

    1.被考核单位(部门)所有参加年度考核人员的《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A4纸正反打印)。

    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

    登记表第1页“岗位及等级”一栏的填写应与本人签订的岗位聘用合同中的“聘用岗位及级别”一致,未确定岗位等级人员,此栏可不填。

    登记表第2页的 “考核单元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一栏填写要求由各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并签名

    登记表第2页的 “考核组织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一栏填写要求:由各考核组组长签署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并签名。

    登记表第2页“考核单元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组织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中的考核等次必须一致,以考核组确定的等次为准。

    登记表第2页“单位负责人意见”栏不需要填写

    2.《长治医学院年度考核情况汇总审核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治医学院年度考核等次登记名册》(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4.《长治医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5,此表仅限于教师填写)。

    附件1.《各类人员各等次考核内容和基本标准》

    2.《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长治医学院年度考核情况汇总审核表》

    4.《长治医学院年度考核等次登记名册》

    5.《长治医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

  6.《长治医学院2021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名额分配表

  (注:附件1、2、3、4、5、6均可从学人事处网页中下载)       

                           

 

 

                             长治医学院

                             2021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