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长治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长医党字〔2018〕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方案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32 号)的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活动,同时要求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建立个人师德档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学习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方案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32 号)文件的要求,请各二级单位组织广大教师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并以院、系(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讨论活动,认真总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建立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措施。
二、开展师德师风自查
各院、系(部)对上一学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安排2021-2022学年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全体教师对照《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师德失范行为逐项自查。在全面深入查找师德问题,摸清本单位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及苗头性倾向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对师德失范行为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对苗头性言行予以谈话提醒,切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三、建立教师师德档案
1.教师师德档案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建立及管理,由各二级单位进行考核,学校负责监督;
2.教师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每学年填报一次。(师德档案表格由学校统一印制,各单位于9月3日到教师工作部领取)。其中:
(1)个人基本信息和师德承诺书由教师本人填写、签名;
(2)师德考核记录中,2020-2021学年个人师德总结、个人事项报告、师德方面所获奖励由教师本人填写、由所在二级单位核实并填写考核结果;
(3)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度全员考核和绩效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5年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
(4)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教师本人签名确认,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归档保存;
(5)凡就职于我校的教师、教辅、辅导员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受聘、就职于行政岗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均须填写。
四、工作要求
1.11月10日前,打包报送师德专题教育总结,包括总体情况报告、特色案例和活动组织情况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czyxyzhicheng@163.com。
2.各二级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形成师德师风自查报告,并于9月10日前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czyxyzhicheng@163.com。
3.各二级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师德档案建立工作,确保应建必建、不漏一人。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教师师德专题教育方案的通知》http://rsc.czmc.com/info/1011/2083.htm
附件2《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附件3《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