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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19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201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2.人事关系在晋,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或所创办、领办企业注册地(企业总部)在省内。

3.出生于1979年1月1日之后。

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山西省“百人计划”、“三晋学者”支持计划的,不得申报本计划。

(二)具体条件

1.创新类人才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体育等学科领域或企业技能岗位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一般要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4)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文化体育、艺术创作等方面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竞技体育人才应在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三大赛”上获得奖牌;文艺人才应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文艺作品奖项或国际性专业权威性奖项,且有较高知名度。企业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

2.创业类人才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个人拥有企业30%以上股份;

3)企业成立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经费支持

对入选者给予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支持标准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创新类人才和创业类人才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体育领域创新类人才30万元。经费分三年拨付,用于开展自由选题研究,参加学术技术交流和培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等。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申报

接到通知后,各二级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申报,尽可能地使广大优秀青年人才了解政策,踊跃申报。

报送材料

1.需报送的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表格见附件)

创新类申报书附件材料包括:①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②2015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检索报告(由具有国家科技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③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课题)证明材料;④获得的专利证明材料;⑤知名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材料;⑥获得的奖项或荣誉证明材料;⑦其他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在晋并全职在岗工作1年以上证明等。

创业类申报书附件材料包括:①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②相关部门对企业产品技术的论证结论材料;③企业关于产品创新价值、科研投入、市场优势情况的说明(不超过500字);④股权证明材料(一般以企业章程为准);⑤其他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时间安排。请务必于5月24日18:30之前将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亚光纸胶装)一式2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以上材料电子版(内容要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到邮253983439@qq.com)。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须为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命名方式为“长治医学院+申请人姓名”。

联系人:闫涛    联系电话:0355-3151484

 

       

2019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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