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长治医学院等6所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文件的批复,同意我校制定的2020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价标准,现将2020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任教的人员,从事专业须与其申报专业一致,并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从机关流动到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除外)。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指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受到党纪处分、记过以上的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学历要求
1.具有与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
2.晋升讲师,晋升讲师职务,须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3.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晋升副教授、50周岁及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晋升教授者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公共基础课授课教师、音乐医疗和传播学专业暂不做要求)教师晋升副教授职务,须取得博士学位。
(二)任现职年限要求
1.晋升教授,须副教授任职满5年,即2015年底前聘任。
2.晋升副教授,须讲师任职满5年,即2015年底前聘任;或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2年,即2018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3.晋升讲师,须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3年。
4.破格申报评审者,一般比上述规定任现职时间提前2年,须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破格晋升副教授须试用期满1年。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不破格评审。
任职年限的计算,以下达聘任文件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
(三)考核要求
1.师德考核。坚持政治合格、师德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学校各二级单位(部门)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部门)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以上方可推荐。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从申报当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
所有申报人员需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提交师德档案,考核结果符合要求方可申报职称评审。
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当年聘期方可计入任职年限;破格或直接晋升高级职称者,其近3年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结果应为“优秀”。
3.教学考核。(1)教学工作量考核。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完成学校和院(系、部)安排的教学工作,所承担的教学任务以教务处、研究生处正式下达的教学任务为准(须经教务处、研究生处审核盖章)。(2)教学质量考核。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晋升高、中级教师进行教学考核,实行常规教学考察和晋升考察结合的办法,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晋升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期间,发生教学事故者,事故当年和次年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专职辅导员根据专业特点,重点考察思想政治教育课或专题辅导员班会、班级活动开展情况、学生心理健康及在各种社会活动中的表现等方面。教学考核末位淘汰率不低于10%。
(四)申报类型
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根据本人实际担任的教学课程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分为五种类型:
1.教学型:指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
2.教学科研(临床)型: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科研或临床医疗工作,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教师。
3.科研教学型:指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为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
4.专职辅导员型: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分团委)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并讲授学生思政类课程、党课、军事理论、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等相关课程。
5.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指专门从事社会服务、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等的教师。
(五)学术论文和专著要求
1.基本要求
(1)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以第一作者或独著(晋升副教授的著作可非独著)身份在国家批准的出版社和主办单位为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性期刊(省级论文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查询为准)公开出版、发行(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www.gapp.gov.cn查询为准);专著要有统一书号(ISBN),刊物必须有刊号(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
论文一般不能少于2000字。获奖的论文也必须是公开发表。在高等学校学报发表论文,有效论文必须发表在不低于我校层次的高校学报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综述、人物介绍)视同核心期刊论文。
(2)凡晋升教师系列任职资格者无论其何年发表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会议论文(含EI收录的会议论文和会议论文又转期刊论文)、非专业和非学术性刊物、各种以介绍知识为主或以发表文艺作品为主的刊物上的论文无论收录与否一律不算;用稿通知、清样或编辑部证明一律不算;人物介绍、学术动态、综述性之类的文章不按有效论文对待;发表在学习方法类、教辅参考类刊物(读者对象为学生的)、市(地)级报纸、各种小报上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条件。
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学术水平低、无学术价值的文章,下列文章只计算1篇:①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②申报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文章)。
从2021年起,晋升教授人员提交的国家级刊物论文中,须至少有1篇为国内学术期刊论文;晋升副教授人员提交的核心期刊论文中,须至少有1篇为国内学术期刊论文。
(4)相关资料要求。①凡申报提供的学术论文原刊和学术著作均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检索,期刊论文和著作进入查询网页进行查询和CIP数据验证。论文须附本文章在知网、万方、维普网站的检索页。为了确保检索的真实性,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检索工作并在检索页上盖章。②被SCI、EI收录的论文要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被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下同)收录源期刊要附论文发表时间段的收录检索页,由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盖章。③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占总字数20%,第三层次人员(编委)占总字数50%。
2.论文查重检测
(1)对晋升教师高级职务提供的在非“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查重检测,要求重合率低于20%的论文才能作为申报支撑材料。送检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论文。需查重论文由本人递交学校人事处,人事处整理汇总后统一进行查重检测。凡发现有剽窃、一稿多投、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和不符合我校查重标准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支撑材料。
(2)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按查重合格论文对待,不再进行查重检测。
“核心及以上期刊”是指: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文期刊(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领军期刊和重点期刊目录);②被SCI、SSCI、EI收录的论文;②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编。简称南大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④《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编,简称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⑤《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主办,清华同方光盘电子出版社出版)收录论文;⑥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书评、综述、人物介绍)。
3.代表性论文(专著或著作)外审
晋升教授代表作实行匿名送省外同行专家鉴定制度。申报教授须提交3篇代表性论文和作为评审条件的专著须分别送3名以上在职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作为学校评审的重要参考。申报人员的亲属、直接指导教师和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的合作者均不得参加鉴定。接受代表作鉴定的高校必须是省外高于我校层次的学校,聘请的专家须与申报人员专业一致、公道正派、有较高知名度。代表作每年只送审1次。鉴定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差(D)等4个等次。鉴定结果中,如有3个(含以上)C 或 D,视为不合格。
外审的论文代表作须经过查重检测且合格;作为评审条件的专著或著作实行出版后次年外审,即外审的专著必须是 2020年1月1日以前出版的。晋升教授者提交专著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主持省级以上课题计划任务书和结题报告;②3篇以上与本人专著研究方向相一致的高水平论文;③专著出版之后在本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的3件以上书评或被引用、转载情况。
未通过外审的专著或著作,不能作为评审条件。
(六)科研及其他必备条件要求
(1)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提供经科学技术处或教务处审核签章的项目立项书(横向项目需出具项目任务书)和结题报告,学校财务部门盖章的到款收据或证明。
(2)从2021年起,使用“专利”作为条件申报教授和副教授的人员,且专利须已实施并取得明显推广效益(需提供签订的技术转让开发合同书和学校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七)答辩要求
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答辩结果严格执行省人社厅规定的优秀率不得突破30%、淘汰率不低于10%的比例要求;答辩结果为合格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破格或直接晋升答辩成绩须为优秀;答辩成绩当年有效。
(八)转评要求
凡由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先转评同级高校教师职务,且须经1年以上教育教学环节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并有1篇(在规定的篇数内)到我校教师岗位后发表的论文或其他符合晋升条件科研(含教研)业绩且需达到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九)其他要求
1.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如没有新的符合晋升条件的业绩成果暂缓申报。
2.培养培训经历(1)凡晋升教师高级职务须具有任现职以来6个月以上培养培训的学习经历,具有博士学位者晋升副教授可不受此限制;(2)申报讲师的教师在校工作期间必须有担任1年以上班导师或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3)申报晋升专职辅导员型须完成校内业务培训且在任现职以来参加省级以上相关培训1次以上,并取得相应证书或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助理职业指导师以上等职业资格认证者视同达到培养培训经历要求。
3.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教师系列职务(含转评,下同)填写评审表一式3份。申报教师中高级职务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系统填写后报送电子版)。
(二)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其他有关奖项不在《评审情况简表》中填写。
(三)报送材料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报送地点:人事处1006室,联系电话:0355-3151484。
四、收费
评审、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 号)执行,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高级职务评审费30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费200元/人。
本《通知》未及问题,按照我省及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人 事 处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长治医学院关于2020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长医人字〔202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