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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51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院“论文查重检测”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的学术论文须进行查重检测(英文发表论文除外)。送检的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检测论文由本人递交学院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查重检测。已查重过的论文以上一次查重结果为准,原则上不再重新检测,如有异议可写出情况说明,以书面材料报送人事处。

二、实施办法

1.送检论文(指已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收录),须由作者本人填写“2015年×××送检论文汇总表”(见附表1) 、“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见附表2)和“单篇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见附表3),表中的单位、姓名、从事专业、申报职务、论文题目、刊名、年卷期等信息,由人事部门审核。

2.对新近发表的论文(指纸质版已出但电子版尚未被同方、万方两个数据库收录),除须作者填写附表2、附表3外,还须提供刊物复印件(人事处审核盖章)、Word版原文(以论文标题命名)及本人承诺书(见附表4),确保提交的电子版与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内容完全一致。

3.提交方式:论文电子版文件夹以教师姓名与论文数量命名,2015818日下午6时前,用电子邮件发送到人事处,邮箱为546497352@qq.com

为确保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要全程监督。学校人事处和纪检部门根据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加强对检测结果的保密管理。如发生篡改检测结果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对有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乔世华

联系电话:03553151484

                                   

附:2015查重检测附表

 

     人 事 处

                                   2015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