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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881 )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我校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推荐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校从事经济管理相关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职称评审要求和评审条件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评议推荐要求

   1.基层量化评议。各二级单位(部门)结合本部门专业技术工作特点,量化体现本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等情况,客观公正评价本人综合表现并根据评价情况进行排序,量化分值统一折算为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价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评审。各二级单位(部门)根据提出的评价排序结果,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推荐上报(公示和推荐可同时进行)。

   2.职业道德考核。各二级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职业道德考核要素,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间的职业道德表现进行考核并评定等级,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者方可推荐。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对象,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3.任职期满考核。各二级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职业道德和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结果。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明确推荐责任。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部门)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部门)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请各单位(部门)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填写《长治医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议考核表》(附件2)以及《2022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推荐花名表》(附件3)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923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cyzc@czmc.edu.cn

附件:

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881)

2.长治医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议考核表

3.2022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推荐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