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申报晋升职称人员进行基层评议
推荐和考核的通知
长医人函〔2016〕18号
各有关部门:
为深化我校职称改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二级部门管理职责,经学校会议研究,对申报晋升职称人员进行基层评议推荐和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单位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
各基层单位成立单位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负责对本部门(单位)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和任职期满考核等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提出推荐名单。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不作为评价指标使用。
评议推荐委员会一般由5-9名专家组成(人数较少的部门也可由3-5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和1-2名群众代表组成(特殊情况下,可吸收担任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的优秀教师担任同行专家)。评议推荐委员会应包括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各单位评议推荐委员会名单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备案。
二、评议推荐要求
1.基层量化评议。单位评议推荐委员会结合本部门专业技术工作特点,量化体现本人思想政治、工作态度等日常工作表现及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情况,客观公正评价本人综合表现并根据评价情况进行排序,量化分值统一折算为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价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相应评审。二级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评价排序结果,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排序推荐上报。
2.职业道德考核。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间的职业道德表现要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附件1)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晋教人〔2013〕59号)(附件2)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考核要素,进行考核并评定等级,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者方具备推荐申报。对违背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对象,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3.任职期满考核。
单位评议推荐委员会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职业道德和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结果。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填写《长治医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议考核表》(附件3)及《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花名表》(附件4),于2016年9月6日下午6时前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
1.《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晋教人〔2013〕59号)
3.长治医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议考核表
4.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花名表
人事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