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教职工工资调整全部兑现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根据相关文件,人事处完成了调整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计核。在职人员增加基本工资的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水平相应降低;离休人员按职务等级增加离休费;此两类人员增资均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补发4个月。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补发10个月。此次调资于本月兑现到位。
除以上调整外,本月工资还计发2016年薪级普调增资(2016年1月至10月,补发10个月)、2016年教职工取暖费及2015年职称职务工资变动人员的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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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