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人函〔2017〕5号
关于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人选推荐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17〕12号)的精神,围绕我校今年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中心工作,现将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部)从学校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此项工作,把它同解决高水平人才匮乏、师资队伍博士率低的问题结合起来。已确定今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暂不考虑申报国内访问学者;鼓励近期准备考博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访学,由以往的“访学后,考虑考博问题”变为“以考博意向,确定访学学校”,以访学作为提高师资水平和最终促成教师考博的目标实现。
二、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本学院、系(部)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有突出的创新能力或培养潜力。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无师德失范行为,近两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三、访学期间要求:每学期末向所在部门及人事处书面汇报一次学习情况,情况汇报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在访学期间完成预定的科研课题,自访学开始之日起两年内要求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与访学期间研修课题相关的1篇以上学术论文。访学结束后需向人事处递交访学总结一份,并举办一次学术讲座,分享访学的研修成果。
四、各单位尽快组织教师报名,请于4月16上午12点前书面向学校人事处报送,凡推荐人数在2人以上者需按实际工作业绩及综合测评排序。同时安排教师于4月11日-16日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导师和项目,并主动与接收学校及其导师联系,征得同意后,填写《推荐表》三份。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附件:晋教师函〔2017〕12号文件
人 事 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