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人字〔2014〕31号
各二级单位: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规划及实际工作需要,经基层单位考核推荐,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并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王金胜等13位同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郎丽丽等24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康茹冰等5位同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3年,从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解聘其原聘专业技术职务。
特此通知
附件:1、聘任王金胜等13位同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单
2、聘任郎丽丽等24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单
3、聘任王艳妮等5位同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名单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