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的部署要求、根据全省推进“三基建设”座谈会、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全省“三基建设”基础工作专项推进会精神,巩固前一阶段推进“三基建设”基础工作成果,按照省编办《关于印发<关于全省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晋编办字[2018]13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础工作建设,不断提升基础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就我校开展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基础工作是所有工作的起点和支撑点,是实施精准决策和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关系到抓落实的质量和成效。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是确保我校各项工作水平有效提升的重大举措。
二、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理念为引导,以健全完善机构岗位管理、基础资料管理、制度机制管理、效能建设管理等“四个管理体系”为抓手,以明职责、清底数、建制度、促落实为目标,形成职责明确、底数清楚、管理精细、工作高效的基础工作运行体系,在全校开展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实现基础工作建设的明显进步。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工作组,在学校“三基建设”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标准的原则,开展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的督导、考核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组 长:姚慧卿
副组长:李永红 常秀英 牛庆国 吴建勇 焦 雨
崔 红 郭步平
成 员:郭红娟 王春妮 杨建洲 赵元斌 赵 刚
武志兵 杨 君 申 慧 李 妍 李 静
陈旭青 华小燕 乔世华 李晓丽 刘燕飞
闫 涛
督导考核具体分组情况安排附后(见附件1)。
四、工作任务
(一)规范机构岗位管理
(1)厘清部门职能。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能,合理划分事权。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推动相关职责机构无缝对接。
(2)优化内设机构。根据部门职能,突出主责主业,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明确机构职责,优化人员配置,力求内设机构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结构优化、任务均衡。
(3)规范岗位责任。科学合理设置工作岗位,规范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权限、工作程序及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书制度,压紧压实岗位责任,确保事有人管、办事有章、人尽其责。
(二)做实基础资料管理
(1)建立完善的数据体系。要强化对本单位(部门)数据目录清单和数据台账的管理,明确数据责任,定期维护更新,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完善,建立起上下贯通、口径一致、科学准确、更新及时、责任具体的数据管理体系。
(2)建立工作台账。要对本单位(部门)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既要体现相关工作的历史过程,又要体现工作现状,对现阶段工作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推进措施、进展情况等内容进行扼要记录,指定专人及时更新完善,做到工作情况“一口清”。
(3)做好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强本单位(部门)文书档案规范化建设,及时汇总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资料,定期按类归档,制定完善本单位(部门)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确保本单位(部门)产生的所有门类和载体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三)加强制度机制管理
(1)加强内部制度机制建设。要建立突出工作重点,体现本部门特色,科学合理、系统规范、便于操作的内部制度,规范党务、业务(教学、科研、管理等)、应急、考核奖惩等制度,突出加强以提高工作质量为重点的运行机制建设,健全办文、办会、办事等制度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议事决策制度建设,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以提升能力为重点的学习制度建设,自觉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建立本单位(部门)内部管理制度清单,对本单位(部门)各项制定定期进行梳理,及时修订完善,使制度在动态变化中始终保持有效性合理性。要定期对制度运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使制度成为“硬约束”,防止和纠正制度“空转”问题,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要根据工作任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采取不同的协作配合形式和领导机制,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牵头部门主动统筹、配合部门主动协同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推进有序。
(四)完善效能建设管理
(1)狠抓效能制度落实。以细化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为抓手,全面提升建设水平,审批、管理、服务等工作力求做到时限要求具体、责任明确到人、流程规范公开、问责及时有力。岗位责任制、AB岗两项制度落实到各处室、岗位和人头,岗位责任制要以适当形式公示,AB岗制要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制度落实到各处室及重点工作;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四项制度落实到审批、管理、服务处室和岗位,并向服务对象公开。
(2)加快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内部工作信息化水平,推动无纸化办公,实现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有机整合,提高工作效率。
(3)全面开展效能评估。在学校全面推行《长治医学院效能评估办法(试行)》,按照《办法》明确的评估指标体系和有关要求开展效能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五、方法步骤
(一)深入进行摸排(2019年3月28日至4月3日)。
各二级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照《山西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基础工作达标指导意见》(可从学校人事处网“下载专区”下载),逐项逐条的梳理,组织力量,对本单位(部门)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查找基础工作建设薄弱环节,建立基础工作建设问题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措施、整改事项、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等,确保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自查(2019年4月4日至4月14日)。
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重点围绕底数不清、规范不明、效率不高,工作标准不规范、基础台账不准确、制度建设有欠缺等突出问题,各单位(部门)要自觉对标一流、补齐短板,强化精准意识,提升工作标准,对标国内知名医学院校标准,对标申硕单位标准以及国家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标准,结合巡视整改的相关要求,找准差距、列出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并按照《提升基础工作自查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须有问题清单,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
(三)加强考核评价(2019年4月15日至4月20日)。
学校“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工作组将组织督导考核组相关人员,对学校所有二级单位(部门)进行考核检查。重点检查工作标准是否得到有效提升,“一目录三手册”与业务工作结合是否紧密,基础台账、基础数据、基础资料是否完整清晰规范,组织开展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是否扎实有效。对基础工作建设提升明显的,要进行通报表扬;对成效不明显的或问题较多的,要进行重点整改,确保全校基础工作建设全面提升。
请各督导考核组将督导考核情况及各二级单位(部门)的自查自评报告于4月22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
六、组织实施
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是确保我校各项工作水平有效提升的重大举措,各级二级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动真格、下实功,狠抓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我校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省委“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的部署要求,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开展工作,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对标对表,提高工作标杆,开拓创新,将一流意识、一流标准、一流目标真正融入基础工作细节、贯穿重点工作始终,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激发学校教职工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改革推动发展。
抓紧抓实抓好基础工作,既意义重大,又迫在眉睫,着力破解工作拖沓、效率低下、管理粗放、工作标准不高、紧迫感不强等问题,切实担负起发展改革各项任务、向纵深推进改革,打造长医新优势新动力新形象,精准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各级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身体力行带头抓,把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抓好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部门)要把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作为评估验收“回头看”的重要抓手。同时,学校“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工作组要加强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基础工作的具体指导,深入分析基础工作运行情况,畅通上下情况沟通。在此过程中,要注重挖掘和选树典型,树榜样、立标杆,强化示范引领,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二级单位(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定期评估基础工作建设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例会,定期进行通报,及时跟踪工作进度。学校“三基建设”领导组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对基础工作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思想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确、推进措施不得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严格问责追责,确保我校全面提升基础工作建设水平,推动基础工作不断迈向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
附件1:《长治医学院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督导考核分组情况安排表》
附件2:《提升基础工作自查考核评分标准》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