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院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长医党字[2014]33号),进一步推进我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经学院领导研究同意,对全院各二级部门的职责权限、各级各类岗位职责进行清理规范,以确保学院“三定”方案制定等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各二级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制定部门职责及各级各类岗位职责,并将相关材料(见附件1、2、3)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学院人事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rsc123@sina.com)。
附件1、《长治医学院二级部门职责》
附件2、《长治医学院二级部门下设机构岗位职责》
附件3:《长治医学院二级部门实有人员与编制拟核定情况》
人 事 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