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学期开展师德师风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和《长治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长医党字〔2018〕41号)文件要求,每学期开学后,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上学期师德师风自查活动,同时签订师德承诺书、建立个人师德档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请各二级单位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长治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长医党字〔2018〕41号)。在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上学期师德师风自查工作。
二、开展师德师风自查工作
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迫切要求,是落实教师管理严管厚爱、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举措,对培养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意义重大。
三、建立教师师德档案
1.教师师德档案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建立及管理,由各二级单位进行考核,学校负责监督;
2.教师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每学年填报一次。(师德档案表格由学校统一印制,各单位到教师工作部领取)。其中:
(1)个人基本信息和师德承诺书由教师本人填写、签名;
(2)师德考核记录中,2019-2020学年个人师德总结、个人事项报告、师德方面所获奖励由教师本人填写、由所在二级单位核实并填写考核结果;
(3)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度全员考核和绩效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5年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
(4)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教师本人签名确认,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归档保存;
(5)凡就职于我校的教师、教辅、辅导员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受聘、就职于行政岗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均须填写。
四、工作要求
1.教师工作部于10月份对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情况进行督查。
2.各二级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师德档案建立工作,确保应建必建、不漏一人。
3.各二级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形成师德师风自查报告,并于9月18日前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