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年申报教师高级职称人员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称人员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49号)要求,我校将对2023年申报教师高级职称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进行统一查重检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范围

我校教师申报教师高级职称,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的学术论文须进行查重检测。送检的论文必须是2023年度拟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往年已经检测过的论文不再重新检测。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认可期刊自定的查重要求,不再进行查重检测。

二、提交查重材料

1.纸质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需提交附表1《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附表2《单篇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和包括文章所在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并附知网、万方或维普网上检索页。

(2)对新近发表的论文(期刊纸质版已出但电子版尚未被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收录),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文Word文档格式纸质版,本人承诺书(附4)纸质版。

3)71412时前,所有材料院系审核盖章后,报送科技楼1402室。

2.电子版材料报送

1)电子版一级文件夹以单位(部门名称与论文数量命名,内含附表3和二级文件夹。

2)电子版二级文件夹以教师姓名与论文数量命名(例如:王××5篇),内含附表1《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附表2《单篇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表中学术论文信息部分由教师本人填写。有新近发表论文还须包含以论文标题命名的论文Word文档电子版。

3)71412时前,发至邮箱:cyzc@czmc.edu.cn。

三、其他有关说明

1.查重以院系(部门)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查重。

2.查重每年一次,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

3.凡发现有剽窃、一稿多投、不当署名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2023年申报教师高级职称资格,并即转校学术委员会调查处理。    

所有附表见附件。


                                           人事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