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部门:

   2015年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初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聘任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岗位类别

岗位级别

岗位总数

空缺岗位数

教师系列

正高

61

28

副高

182

78

中级

304

107

教辅系列

正高

4

4

副高

25

8

中级

57

10

其他系列

副高

6

2

中级

15

2

二、申报对象

1. 经职称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通过国家考试或学校委托评审取得资格)尚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拟申报初聘中级职务人员。

3.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三个模块),拟申报初聘助理级职务人员。

三、聘任工作程序

1.符合聘任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

2.各单位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

各基层单位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对本部门(单位)取得职称资格人员待聘和拟初聘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拟聘任名单。

考核推荐要求:①师德师风考核。对拟聘教师职务人员任职期间的师德表现,进行考核评议,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对象,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②结合本部门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对拟聘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日常工作表现及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情况,客观公正评价本人综合表现,评价不合格者不得推荐。二级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评价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填写“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汇总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专栏)”推荐上报。

3.时间安排。请各单位于2016112日下午6时前,将相关资料报学校人事处。

                                 

 

                                  人事处

                               2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