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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关于做好推荐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4    作者:     来源:     点击:

长医人函〔2018〕21

关于做好推荐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才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国家“万人计划”总体工作安排和中央宣传部干部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宣干字〔2018〕19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年龄为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即1978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推荐人选的附件材料须扫描为pdf文件(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文件)。涉密材料电子版通过光盘报送。

申报书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1)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学校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三、工作要求

85下午6点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七份,附件一份、汇总表一份报送人事处(电子版546497352@qq.com)。

 

附件: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3.中央宣传部干部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宣干字〔2018〕191号)

 

人    事    处

2018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