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人函〔2016〕22号
关于报送教学部门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16]6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请各二级教学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长治医学院教学部门人员信息表》(见附件),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于2016年10月17日上午12:00以前将人员信息表的电子版发至学校人事处邮箱cyrsc123@sina.com。
附件1:《长治医学院教学部门人员信息表》(从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
附件2:《长治医学院教学部门人员信息表》填表说明及相关要求
人事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