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人函〔2016〕16号
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山西省各类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晋人社厅发〔2013〕87号)和省人社厅批准我校岗位设置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有效配置人力资源,优化教辅人员结构,提高用人效益,结合教辅队伍特点与结构现状,在充分征求各二级部门意见基础上,经过2016年7月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初步确定了我校教辅岗位职数。
我校教辅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工程)、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依据总量控制、保证重点、统筹兼顾、适当预留岗位的原则,将我校教辅岗位划分如下:
一、教学系部实验系列教辅岗位。
依据现有实验室数及承担的实验课年均标准学时数,结合现有人员情况确定岗位设置数。并根据教学系部教辅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将其分为五部分,岗位层级按副高22%、中级45%的比例,结合职称结构现状确定。
二、非教学系部实验系列教辅岗位。
依据各二级部门岗位设置意见确定岗位设置数。并将其分为图书资料和非图书资料系列两部分,按正高3%、副高20%、中级45%的比例,结合职称结构现状确定。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
1.教学系部实验系列岗位职数分配一览表
2.非教学系部实验系列岗位职数分配一览表
人事处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