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部门):
各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基地: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7个教师节,主题是“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广大教师爱党爱国、仁爱奉献,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5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2021年教师节到来之际,对在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教师节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节庆祝活动主要内容
1.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7个教师节,我校将召开庆祝大会,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2.深化改革,惠师利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破除“五唯”评价倾向,积极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推进学校绩效改革,提升教师从教动力,激励广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重要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确保“十四五”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开端。
3.强化学习,凝聚力量。各二级单位(部门)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建党初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要将教师节庆祝活动与“四史”学习教育、师德专题教育有机结合,通过集体备课、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开展“讲述党史故事”等主题鲜明的系列活动,将学习教育活动向深处推进、向实处落地,引导广大教师坚定初心使命,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学习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聚焦重点,推动工作。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1)典型事迹宣传。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立德树人先进事迹,充分利用校报、学校网站和“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集中宣传长期在教书育人一线、深受学生爱戴的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教育世家、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崇德修身、潜心教书育人;(2)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3)各二级院系采用座谈会、专题研讨、主题讲座等多样形式,注重挖掘教师身边的榜样,讲好师德故事,带动感召广大教师学习优秀教师的事迹与精神,学习热爱教育的情怀与坚守,争做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4)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退休返聘在教学一线教师和家庭困难教师进行走访慰问,送去学校党委的关怀温暖。(5)为30年以上教龄在职专任教师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弘扬主旋律,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和关心教师、理解教师、支持教师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浓厚校园文化氛围,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二、认真做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51号)文件精神,按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有关奖励规定,今年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学校在编在册教职工,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临床带教人员,工作年限满五年。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见《长治医学院优秀教师(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1)。
评选推荐程序及办法
1.评选的组织依据《长治医学院优秀教师(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进行,优秀教师以系、部为单位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推荐,优秀辅导员由学生处统一组织推荐。
2.评选工作应遵循“民主、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教师法》和学校的评选条件,按照个人汇报、群众评议、各基层党组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并上报、人力资源部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批准并公示的程序进行。各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多方面的意见,注重实绩,被推荐对象要具有先进典型性和广泛的群众基础。被确定的优秀人选,须填写《长治医学院优秀教师(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填写表格要认真规范、实事求是。
(三)推荐评选名额分配
学校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各系、部、处教职工总数的5%评选,优秀辅导员(含兼职)为10%。其中“优秀教师”不低于所推荐总人数的70%。
各二级党总支、各二级单位(部门)及实践教学基地的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2-3。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学校统一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教师法》、《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正向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评选,把评选工作与建设和谐校园、加强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活动更好地为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2.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逐层推荐,严格把关,保证评选质量。评选推荐要保证公正、公平,注重表彰活动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
3.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评选推荐要面向广大教育工作者,突出教师在“三育人”中的主体作用。对近三年来违反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医规的相关人员,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评比指标、条件要真正体现向教学一线倾斜,切实保证专任教师的推荐数量。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评选推荐报告1份。
(2)《长治医学院优秀教师(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1份。
(3)《长治医学院2021年优秀教师(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5)1份。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份。
2、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单位(部门)于2021年9月5日下午6: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报送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至cyrsc123@sina.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长治医学院优秀教师(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2.《长治医学院优秀教师(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一览表》
3.《长治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一览表》
4.《长治医学院优秀教师(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审批表》
5.《长治医学院2021年优秀教师(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人选一览表》
长治医学院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