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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档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山西档案馆《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档馆发〔202140)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档馆发〔202141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档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晋升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和评审条件者,备好相关材料,自愿向所在单位(部门)申报。

二、评议推荐要求

1.基层量化评议。各二级单位(部门)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结合本部门专业技术工作特点,量化体现本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等情况,客观公正评价本人综合表现并根据评价情况进行排序,量化分值统一折算为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价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评审。二级单位(部门)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评价排序结果,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排序推荐上报。

2.职业道德考核。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职业道德考核要素,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间的职业道德表现进行考核并评定等级,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者方可推荐。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对象,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3.任职期满考核。单位(部门)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职业道德和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结果。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明确推荐责任。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部门)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部门)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请各单位(部门)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填写《长治医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议考核表》(附件1)和《2021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花名表》(附件2),于202110186时前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

1.长治医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议考核表

2.2021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花名表

3.《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档馆发〔202140

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档馆发〔202141

5.山西省档案馆关于 2021年度档案系列职称专业理论和专业能力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事 处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