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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校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库)和教辅及其他系列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规定,为优化调整我校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师中级评委会)和教辅及其他系列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辅及其他系列初级评委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委的有关要求

    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评委会;中青年专家应占一定比例,即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同一单位的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调整的评委会(库)成员不少于上届评委会(库)成员的三分之一,不多于三分之二;同一专家最多只能受聘担任两个评委会(库)的成员。评委会(库)库重新调整后,人员名单不得对外公布。

    二、教师中级评委会(库)成员的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二年以上。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知识面广,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学术、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承担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主导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文章。

3.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有解决疑难学术、技术难题的能力和经历。

4.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是群众公认的同行专家。

5.具备完成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能力,在任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三、教辅及其他系列初级评委会(库)成员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需任职三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推荐)。

2.有一定的学术造诣,知识面广,熟悉本专业省内外最新学术、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有解决疑难学术、技术难题的能力和经历。

3.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是群众公认的同行专家。

4.具备完成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能力,在任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评委会(库)的优化调整,是客观公平开展评审工作的基础,关系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必于97日下午6时前将填写完整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表》和《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花名表》报学校人事处,确保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长治医学院教师中级评委会(库)成员推荐表

2.长治医学院教辅及其他系列初级评委会(库)成员推荐表

 

     人 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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