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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关于2017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8    作者:     来源:     点击:

                                                                         长医人函〔20174

关于2017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已取得《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包括成绩合格人员),并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学校在编教师、附属和平医院、附属和济医院在编临床教师;已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报名及时间安排

相关部门接通知后迅速组织报名,务于20174月10日下午17:00前报学人事处(校本部教师直接来人事处报名,附属和平、和济医院教师在各自的人事科报名)。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被测人员2张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相片

2.测试费200元/人

测试时间:2017422——29日,具体时间见《准测证》

测试地点: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求真教学楼四层微格教学实验室。

具体测试办法和程序见附件1,未尽事宜请到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张丽梅    联系电话:0355-3151484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

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晋教师函〔201713号)

   2.申请认定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任教学科(课程)表

 

人    事    处

2017年04月08